产品名称华夏之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少儿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保险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15周岁(含15周岁)
缴费方式
缴费期限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止,您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1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4。
二、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10%;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4。
二、若被保险人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大学教育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30%给付一次大学教育金。
二、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大学教育金。
三、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大学教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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