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0年3月29日晚,南通市M旅行社组织赴三亚旅行团的游客N正在客房内洗澡时,导游通知集中开会介绍第二天行程与安全事项。游客N在出卫生间时不慎跌倒手臂受伤,随即被送至医院治疗,伤口缝合了10多针,回南通后又复查治疗,总计990元医疗费用均由导游垫付。
案发后M旅行社立即向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统保示范项目”)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泰”)所属南通分公司报告了事故经过与理赔申请。当得知此案可启动“应急处理”程序,M旅行社收集上报了全部事故损失索赔材料。经统保示范项目全国调处中心驻南通调处员多次协调,出单保险公司划付了990元的保险理赔金。
【案情评析】
1.本案说明按照统保示范项目条款的约定,只要责任明确,费用单证齐全,旅行社导游就可先行向游客垫付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损失,行使保险责任明确的小额赔付的“理赔权”。从而简化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理赔程序,打破了理赔仅由保险公司说了算的老框框。可以说优化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为游客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
2.年初,各地旅行社积极参加统保示范项目,主要原因是统保示范项目从旅行社的风险管理要求出发,为旅行社多种风险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险保障。南通市M旅行社启动“应急处理”程序获得保险理赔一案,既保障了旅行社与游客的合法保险利益,也打消了旅行社投保时对全面落实保障条款的一些疑虑,从而树立了统保示范项目为旅行社提供有效保障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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