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自旅行社界对实施细节的质疑声音并未因推迟实施而消失。国家旅游局都确定由6家保险公司按份额来共保,一是风险共担,二是有竞争有合作,促进服务改善。这样的做法是有深层次道理的。
云南旅游很想在体制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2009年11月3日推出的“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却遭受了一些波折——原定于当月10日正式实施,但因种种原因推迟到今天才正式上马。
但是,来自旅行社界对实施细节的质疑声音并未因推迟实施而消失。
推迟 ?
半路杀出个“武汉模式”
2009年11月3日,由云南省旅游局牵头在昆明召开“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启动动员大会,大会决定将于当月10日正式推行新保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云南模式”正式浮出水面。
这一模式由云南省旅游局、省保监局、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旅游汽车(船)协会等有关方面的参与和协调,创新设计出的新组合保险,承保公司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该保险产品的亮点主要体现在:“有责赔付、无责垫付”,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2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等方面。云南旅游业界对此新险种总体叫好,但也对只由独家保险公司来承保,没有竞争就没有压力,未来服务质量可能下降等问题心存疑虑。
就在云南旅游界为即将实施的新保险做最后运作准备时,半路杀出个“武汉模式”。2009年11月9日,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在武汉举行,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
据了解,该统保产品与“云南模式”有类似的地方,但也有许多差异,如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最低为20万元人民币。统保产品还设计了从20万元至80万元的限额,供旅行社自由选择。基本责任险之外,还设置了可供选择的附加险,满足旅行社的多样化需求。而且,这个保险由6家保险公司共保,大大有别于云南的“一统江山”。这被称为“武汉模式”的旅行社责任险确定要在2010年起全国推行。
重启 ?
“云南模式”继续推行
2009年12月11日,云南省旅游局下发第374号文件明确表示:“经请示,国家旅游局批复我省在国家统保示范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对产品进行丰富……继续推进全省旅游保险统保工作。各州、市旅游局,各州、市旅游业协会,各旅行社,各旅游汽车公司要按照全省旅游统保工作启动大会的部署,继续实施旅游保险统保工作。旅行社的缴费方式、费率、保障范围不变。所缴费用已经包括国家旅游局《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产品》。”
云南旅游安全保险救援中心负责人苏亚忠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继续推行的“旅游安全组合保险”确保“4个不变”,即收费费率不变、保险责任不变、运作模式不变、服务承诺不变,也就是“11·3”大会确定的内容原则不变,但融入了国家旅游局推行的《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产品》,业界完全可以放心。
苏亚忠介绍,今日起已经办好手续,进入系统平台的十多家旅行社、旅游企业已经可以按新的保险模式运作了,后续的他们会加紧工作,推进这一新保险模式的实施。
质疑 ?
“一统江山”让人担心
昨日,多家受访的旅行社老总都向记者表达了同一个担心:由一家保险公司来统保,在没有竞争的情况,其服务质量如何长期保障?
一家旅行社的老总当即给记者举例说明,2009年9月他们旅行社租用了某旅游汽车公司的大巴出了交通意外,他们垫付了15万元,到现在都还没有赔付清楚。“这么件小事就拖几个月,将来一统江山,独家指定了,而且一签就是5年,那服务质量谁来保障?”这位老总对此深表不满。
另一家旅行社的老总认为,国家旅游局都确定由6家保险公司按份额来共保,一是风险共担,二是有竞争有合作,促进服务改善。这样的做法是有深层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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