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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提醒旅游者提防5类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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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省旅游局提醒消费者提防5类消费陷阱,包括选好旅行社、签好旅游合同、把好景点购物关、保存好消费凭证、关注意外旅游保险合同。

  “五一”黄金周将至,不少消费者将选择外出观光旅游,省旅游局负责人再次提醒消费者在出游前要擦亮眼睛,提防5类消费陷阱:低价诱惑、格式合同、随意转团、导游导购、景区购物。

  选好旅行社

  选择旅行社之前要多咨询,掌握各个旅行社的基本情况,选择一家资格合法、经营实力雄厚的旅行社。

  签好旅游合同

  消费者最好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还可以拒签。

  把好景点购物关

  在异地购物切忌冲动从众,景区内、路边店尽量做到店可进、物则可不买或少买。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

  保存好消费凭证

  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关注意外旅游保险合同

  该项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前,消费者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消费者组织或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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