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保示范产品建立3000万元统保赔付专项资金。
发生较大以上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没有时间先定责任,而是需要紧急救援,需要抢救伤员和遇难者,这就需要垫付、预付大量的现金,但旅行社往往无力垫付,或者政府无法拿出这么多的钱,统保赔付专项资金就可以发挥作用。
第一、垫付旅行社无力承担的医疗费用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二、预付突发事件或者重大事件需要的款项(预估损失超过10万元即可预付,由旅行社申请,全国调解处理中心批准)。
第三、支付公共紧急救援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使用费、人员报酬等(发生重大级旅游突发事件或者国家旅游局认可的突发事件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国家旅游局批准即可)。
简言之,统保赔付专项资金就是让行管部门拥有一笔可以支配的、应对重大事件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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