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2009年3月19日上午,我在吉首凤凰康辉旅行社的组织下,乘车到德夯苗寨参观,在前往天问台的途中,因前面一头牛挡住去路且山路拐弯处无任何安全措施和敬告标识,我失足从2米多高处摔下,造成大腿多处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在吉首医院作简单包扎处理后,医生建议我去大医院治疗,于是当天晚上我和家人便飞往广州前往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治疗,我此次算不算意外事故伤害事件?我应该向那一方索赔?索赔原则及理由怎么做?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急盼回信!
咨询网友:游民 (湘西)
专家解答:
广州 中意人寿 谭瑞君:
第一,请问:您和这个旅游团是否都有签旅游协议?把它找出来,因为上面载明了您们旅游团出游的时间段。
第二,您可以问一下旅游团是与哪家保险公司签定的旅游保险的协议。可以向旅游公司先报案,或直接找到保险公司报案。一般的旅游险只保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医疗,是以报销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医院看好了,凭发票、病历、检查报告、和旅游保险协议再找旅游公司出面或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
广州 平安人寿 程建坤:
你好,这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1.因你们是跟旅行社游玩,按理旅行社有为你们购买旅游险。可以向旅行社索赔。2.为什么在旅游地区会有牛的出现?具体原因是什么可以向当地调查清楚。如果是有禁止牛在此行走的行为,那还可以向牛主索赔。(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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