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和女友准备结婚,想给她买一份万能保险,保费打算每年直接从我银行账户交,如果今后离婚,这份保单收益是归我还是归她,能取回来吗?谢谢!就事论事,请不要扯进什么道德、爱、人品之类的东西,这在外国很常见。
咨询网友:hao13 (广州)
专家解答:
广州 平安人寿 谢峰
离婚时候,人寿保单现金价值的分割方式,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分割方式有两种:
退保后分割现金,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
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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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问的很典型,也很现实。目前你们还没有结婚,你是不可以做为她的投保人的,即保费不能直接从你的银行账户交,但你的现金存到你的女友的银行账户,由你的女友以投保人和同一被保人买是可以的。
结婚后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比如一份人身保险,现在已经缴了5年的保险费,共6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费,即3万元。
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如缴纳了5年的人身保险, 保费共计6万元的保险费,而离婚时的现金价值为4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即2万元。
离婚后,保单没有退的,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受益人还是你的话,你仍是合法的受益人,假设前妻身故了保险赔偿金应由你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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