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投保人应承担的义务:投保时你要如实告之你的健康状况;要如实告之你的职业情况;要如实告之你的财务状况;如实告知过往投保的经历……
一、投保时你要如实告之你的健康状况。对于投保书上的告之事项,均要认真阅读并如实陈述并提交相关证据(比如病历或检查报告)。保险是最大诚信合同,如有不实告之,足以影响到保险公司做出承保决定,在两年之内出险或是两年内保险公司发现,可以拒赔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绝对不能有任何心存侥幸。
君若不信不妨借个小病到医院去试下,你向医生讲述你的病情,他面前的电脑里马上会跳出你的就医记录和病史。如有代理人对你讲不必告之,那是他担心你的健康过不了关,他的这个业务无法成交,当然佣金也就无从获得了。
他所做的以后的什么他可以搞定全是假的,因为以后的理赔和解约均是他无法操控和左右得了的,而是核保部门和理赔部门。其实你不必担心,就算身体不健康保险公司也不全是不保你的,他们会视你的健康情况作出加费保,除外保等。
二、投保时要如实告之你的职业情况。投保时要如实告之你的职业情况,因为保险买的就是理赔,职业危险程度高发生赔付的风险就大,很多从事高危职业的人保险公司是明确拒保的。
特别是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高危职业的和一般职业的相同保额下保费要高出许多。如果说高危职业的人买了一般职业的意外险,从事与之职业对应的工作出险,要么是拒赔要么是打折赔付。
三、投保时如实告之你的财务状况。投保时如实告之你的财务状况这点你很有可能不理解,呵呵!保险不是任何人想买就可以买的,就算你身体健康。如果你的保额超出了规定的保额,除了要体检外保险公司要需要你的财产和收入证明。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它们也怕承担高额的赔偿风险。
如果没有这样的限制,假如一个没有什么固定收入的流浪汉投保一亿后自杀,保险就亏大了。收入与你的保额是成正比的,如果你的收入低而是投保了高额的保险,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同意的。
四、过往投保的经历。过往投保的经历是保险公司决定保不保你,保多少保额的参考值。比如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额是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以是10万外,其它地区一律不超过5万。
也就是说不管你为小孩投保了多少保险(包括意外险和寿险)。如果真有事身故,所有保险公司的赔付相加不能超过上面的规定。
[来源:东莞信诚人寿 海军 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140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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