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保障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推荐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在给付上述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手术定额保险金的基础上,再另外给付 5%的额外保障保险金。
即:额外保障保险金=(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手术定额保险金)×5%。
责任延续: 对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 30 天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推荐医院目前有13家: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市健宫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第六医院、煤炭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市通州区潞河医院、北京市顺义区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三、意外伤害保险卡
中国福卡100元
四、瑞泰投连
投连产品复杂,需面谈结合产品说明书以及利益演示表等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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