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更好地保障女性受癌症的威胁,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针对女性多发的六种癌症而推出的一项花钱少、保障高、保险系数大的互助性险种,是省总工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着力维护广大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增强医改后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为女职工保驾护航,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联合开展的一项为女职工办实事活动。
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介绍:
一,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周岁到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女性在职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女性在职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8人.
二,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用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二)保险费每份为20元,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交清.
(三)续保时,本公司有权调整费率.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就医时,被首次确诊罹患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阴道癌等5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经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认后,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且不再接受该被保险人投保(续保)本保险的要求;
(二)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就医时,被首次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经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认后,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且不再接受该被保险人投保(续保)本保险的要求.
(三)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条90日观察期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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