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恒安标准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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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养老保险金给付 | 有效保险金额的 10% | 本合同项下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起始年龄分别为被保险人的 50、55、60 和 65 周岁,由您在投保时选定,并在合同中载明。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您在投保时选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自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每年按该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的 10%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满 9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领取期间不幸身故,则按本款第二项中相关规定处理,并且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养老保险金的责任。 |
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 |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已满 20 年,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有体恤金红利,则同时支付,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 20 年,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有体恤金红利,则同时支付,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20-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次数)×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