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康赢年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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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信保诚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信诚「康赢年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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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标准年缴保费+附加保险标准年缴保费)*已缴费年期数、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最大值 | 若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且身故时年龄未满18周岁(见6名词释义),我们将按下列2者的较大值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主合同效力终止: ①(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主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康赢年年」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 故保险金,给付后主合同效力终止: ①(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主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康赢年年」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 ②主合同的保险金额; ③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满十八周岁之前,您与其他各保险公司约定的身故保险金总和与在我们公司约定的身故保险金总和累计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被保险人身故时我们与其他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总和也不超过前述限额。 |
生存保险金 | (标准年缴保费+附加保险标准年缴保费)*0.05 |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见6名词释义)至主合同满期日前(不含满期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以下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主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康赢年年」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5% |
满期保险金 | (标准年缴保费+附加保险标准年缴保费)*已缴费年期数 | 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 金,给付后主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主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康赢年年」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 上述3项保险利益中所述的标准年缴保费不包括因被保险人实际情况而加费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