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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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百年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百年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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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 | 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365日内,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本合同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365日及以后,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支付本合同的基本保额,本合同效力终止。同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额按给付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费,现金价值等数据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额确定。若主合同基本保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