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伙伴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富德生命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12周岁
保障利益
生命伙伴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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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5万元 | 1.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2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2.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共给付四次,本合同继续有效; 3.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二十二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
身故保险金 | 已缴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已缴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患疾病,并且自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疾病被鉴定为导致全残;或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被鉴定为导致全残。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应在残疾状况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残疾程度鉴定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对其残疾程度进行鉴定。若被保险人在患疾病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时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项为限。 |
满期保险金 | 10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二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在承担上述保险责任的同时,将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