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16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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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及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鉴定结果,依据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并未载明于比例表内,本公司参照比例表内相类似的残疾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低于比例表内的第七级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