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2008)
产品对比
太平洋乐享安康保障计划A款
¥享有4项保障太平洋附加乐享安康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重症监护保障,报销型,搭配主险一起投保
¥享有0项保障人保健康医诊专家住院费用个人医疗保险
报销型,癌症医疗保障
¥享有4项保障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保障利益
太平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2008)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100)*给付比例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及时续保者不受九十日规定的限制),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由被保险人自负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 元以上部分,本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下表规定分级累进、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医疗费用支出 给付比例
人民币 100 元以上至 1,000 元部分 65%
人民币 1,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部分 75%
人民币 10,000 元以上部分 90%
二、 对于保险事故发生日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的同一次住院,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住院费用的支付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三、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 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同一医疗费用款项,保险人不予重复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