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产品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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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0岁至17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洋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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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免赔额)*给付比例 |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 疗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未从其他途径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或给付,本公司按其每次意外伤害实际发生的、符合 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将其余额按本 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免赔额和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在投保时由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 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若被保险人已从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途径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或给付,本公司按其每次意外 伤害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上述所得的医疗费用补 偿或给付后,按其余额给付医疗保险金,但最高不超过按本条第一款计算所得的金额。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 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以90日为限。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 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