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年年安康配偶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保费豁免
¥享有4项保障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身故返钱,保单贷款,重疾保障,特定疾病保障,高残保障
¥享有3项保障阳光人寿财富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养老保障,红利返还,每年返钱,可返钱
¥享有5项保障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意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中意附加年年安康配偶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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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全残豁免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发生全残时未满 60周岁,在被保险人全残持续期内,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认全残后
的首个保险费支付日开始豁免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期间,本附加合同继续生效,但本附加合同保险计划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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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提前给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发生全残时未满 60周岁,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
(1)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申请并确认被保险人全残后,将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提前给付保险金;
(2)在确认全残满一周年时,若被保险人持续全残,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提前给付保险金;
(3)在确认全残满两周年时,若被保险人持续全残,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70%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
每次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变更为提前给付前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去提前给付金额后的余额。若累计提前给付金额已达全残被确认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随即终止。
我们对同一被保险人的所有全残提前给付保险金的总金额以 200 万元人民币为限。 |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 8 条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照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在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两项保险责任中,我们只支付其中的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