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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附加长寿宝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共1项保障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的110% [详细条款]
    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下述不同情况分别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第一种情况:如果投保人同时投保了“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长寿宝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以下简称“附加万能险”),且附加万能险合同在本保险金给付前仍有效的,本公司按已交的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及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之日附加万能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第二种情况:如果投保人未投保附加万能险,本公司按已交的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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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昆仑健康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昆仑附加长寿宝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的110% 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下述不同情况分别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第一种情况:如果投保人同时投保了“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长寿宝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以下简称“附加万能险”),且附加万能险合同在本保险金给付前仍有效的,本公司按已交的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及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之日附加万能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第二种情况:如果投保人未投保附加万能险,本公司按已交的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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