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顺境内外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对比
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保费豁免
¥享有4项保障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身故返钱,保单贷款,重疾保障,特定疾病保障,高残保障
¥享有3项保障阳光人寿财富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养老保障,红利返还,每年返钱,可返钱
¥享有5项保障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1周岁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安顺境内外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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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残疾保险金 |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实际支出医疗费用*90%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疗所支出的九十日内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其实际支出医疗费用的 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2.本公司所负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紧急救援保险责任 | 实际支出的、合理的紧急医疗转运费用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急需转运至保险事故发生地的医疗机构时,本公司在紧急救援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合理的紧急医疗转运费用给付紧急救援保险金。 2.本公司所负给付紧急救援保险金的责任以该被保险人紧急救援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紧急救援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遗体处理责任 | 遗体处理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遗体处理保险金额给付遗体处理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