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无忧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无忧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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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 | 保险金额*(住院天数-3)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60天后(连续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我们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以及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天数扣除3天后给付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每个保险单年度,我们给付的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累计天数最多不超过180天。 |
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 | 保险金额*住院天数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90天后(连续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必须住院进行治疗的,我们除给付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外,还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以及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每个保险单年度,我们给付的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累计天数最多不超过90天。 |
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 | 保险金额*住院天数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60天后(连续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治疗的,我们除给付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外,还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以及被保险人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给付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每个保险单年度,我们给付的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累计天数最多不超过30天。在同一保险单年度内,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再次住院,且前次出院与本次住院间隔未超过90天,视为同一次住院。此外,对被保险人符合上述条件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每一保险单年度我们累计给付天数以约定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