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超额保险应如实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10万元的限额并不是指单份保单的保额最高10万,而是指未成年人所有的保单加起来的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这包括在其他公司购买的保单。”采访中记者获悉,考虑到父母在为子女投保时,对相关规定可能并不了解,保监会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规定,并询问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
一旦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保险公司不得超过限额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同时,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为此,保险业相关人士也提醒各位父母,今后在为子女投保时,有必要将已有的保险情况做个清楚的陈述,特别针对拥有死亡赔付保障的险种,以避免多项保障累计后,保额超过10万元上限。
一个疑问
限购前是否需“抢购”?
4月1日后,未成年人买保险将被“限购”,现在是否需要“抢购”呢?这个问题,相信这几天让不少家长非常纠结。对此,保险业内人士的建议是因人而异。
代理人黄女士建议,比如家长考虑给小孩买重大疾病保险,如果购买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未来10万元的限购额度按照目前经济发展的趋势看,肯定是不够的,只有待小孩成年后,才可以选择增加保额,但保费肯定就比现在高的多,因此,当前提前“抢购”也未尝不可。不过,家长如购买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额是可以超过10万元,不再限购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