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在全国推行
酒喝“高”了,下一年要缴纳的交强险保费恐怕也要提高了。
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如出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强险费率累计上浮幅度可达60%。
2月24日,记者从山西保监局了解到,该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为此项制度尽早在我省推行做积极准备。不少市民认为,以交强险保费上浮的办法约束酒驾行为,有助于减少交通安全隐患,降低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酒驾者交强险最高上浮60%
根据公安部和中国保监会确定的费率浮动幅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出现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10%至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出现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20%至30%,累计上浮费率不得超过60%。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的具体标准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
交强险费率与酒后驾驶挂钩,对广大机动车车主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山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一辆售价10万元左右的家庭经济型轿车,第一年的交强险基本保费是950元,如果出现一次酒驾行为,按交强险费率至少上浮10%计算,那么车主在第二年就要缴纳1045元的交强险保费;如果是醉驾行为,那么按至少上浮20%计算,第二年就要缴纳1140元的交强险保费;如果酒驾次数较多、按上浮上限60%计算的话,车主第二年则需缴纳1520元保费,比950元高出570元。
业内人士表示,酒后驾驶与交强险保费挂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大违法车主的经济负担,提高其远离酒驾的意识,对车主、普通市民乃至全社会都是好事。
与经济挂钩遏制酒驾歪风
将车辆保险与酒驾挂钩,是许多交通法规完善国家的普遍做法。在世界上的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影响保费费率已成为一种交通常识,一些有酒驾“前科”者,其保险费率往往要比普通人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机动车普及率越来越高,拥有驾驶证者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已有433万余名机动车驾驶人,仅太原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就超过50万辆。“汽车时代”虽然带给人们许多便捷,但为数不少的酒后驾驶行为却在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次发生醉驾交通肇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公众要求打击醉驾、确保交通安全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实行,显示出有关部门严惩醉驾、依法整顿交通秩序的决心。
在接受采访时,市民对这一制度纷纷表示赞成。市民刘志中认为,这项制度对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有积极意义,有助于遏制酒后驾驶的不正之风。
有着十余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赵师傅说:“酒驾上浮交强险保费,关键是能起导向作用,让驾驶人明白,即使喝了酒侥幸不出事,也是要付出经济代价的。”
对部分酒驾者震慑力可能有限
在肯定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业内人士和部分市民也对其实施力度和操作细节存有疑问。
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认为,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在具体操作层面上面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信息共享的问题。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必须与其掌握的数据进行后台对接、检索比对,才能掌握及时准确的酒驾信息。
也有市民认为,按照目前确定的浮动幅度,交强险费用受酒驾影响上浮的数额还比较有限。对拥有私家车的家庭来说,醉酒驾驶后即使累计上浮交强险费用,也不过最高上浮60%,只会多缴纳几百元,很多车主可能会感觉无所谓。业内人士也指出,从公安部和中国保监会的通知内容看,交强险费率上浮幅度和国外相关标准比有些偏轻,震慑力不足。对某些财大气粗的醉驾者而言,上浮的交强险费用还不足以让其视醉驾为畏途。
不过,相比于些许质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出台更值得人们叫好。山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整顿交通秩序,打击酒后驾驶和酒驾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依靠法律、制度,是根治酒驾的根本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交强险与酒驾联动”大原则的确定,迈出了依法整治酒驾的有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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