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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被投诉显现交强险退保规则漏洞
2011-07-27 18:39:27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某车主想将卖出去的私家车未到期的交强险和商业险退保,却遭到阳光保险要求其出示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难题、车主因此投诉阳光保险,最后就该案例凸显了交强险退保规则不切实际。

  当你的房子卖给了别人,你的手里还会保留这房子的产权证书原件吗?当你的车子卖给了别人,你的手里还会保留这车子的产权登记证书原件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交易完成了,房子车子已经不是你的了,你怎么还能够保留相应的法律文件原件呢?

  道理是这样的,可在实际生活中,偏偏有些机构还会认为你应该保留这些法律文件。

  北京的G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怪事。上个月他将自己的私家车卖到了外地。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G先生可以将该车未到期的交强险和商业险退保。

  6月11日,G先生拿着保单、保费发票、身份证,来到阳光保险公司亦庄支公司,办理交强险退保手续。阳光保险张女士要求G先生同时出示车辆产权登记证书原件,“因为那证书上面会记载该车辆是否转籍到外地了”。G先生愣了,“车已经卖了,登记证书怎么还可能在我手里呢?我有什么权利要求买主把登记证书交给我,或者陪我来亦庄开发区办理退保呢?,另外车是否转到外地了,北京交管局的网站上可以公开查询到啊。”

  阳光保险张女士表示:“现行交强险退保制度要求出示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但考虑到G先生的实际困难,能够出示一份清晰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就可以了。但是不能接受北京交管局网页刊载的车辆转出信息作为退保的证据”。G先生表示,“无论是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还是复印件,都需要买主的配合,才能够拿到。可买主身在外地,现在不愿配合,确实无法提供。而且,个人提供的复印件,无法加盖公章,即便有一个签名,真实性又如何保障呢?”

  见阳光保险公司拒绝退保,G先生向口碑理财网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口碑理财网与投诉人及阳光保险公司进行了反复沟通,并查询相关法规和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口碑理财网认为:北京市交通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市属地车辆进行行政管理,其主办的北京交管局网站是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其上刊载的信息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显然比单纯的复印件更具有证据效力。现行交强险退保制度应做修改,应将政务公开网站上的信息纳入退保证据范畴。并将与此观点与阳光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

  7月7日,阳光保险公司接受了北京交管局网页为证据,为G先生办理了交强险退保手续。阳光保险公司同时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修改交强险退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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