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保险:以爱的名义投保
针对大多新婚家庭目前正处于财富的初始积累期、经济不是特别宽裕的特点,也结合年轻夫妇们“保障爱情”的情感需求,许多人寿保险公司特别定制了几款可以由夫妇双方共同购买的“爱情保险”产品,包括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中德安联的“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等。
“然而,这些所谓的爱情保单却并不保障爱情。它们的卖点首先在于夫妻双方只需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都有受益权;其次,相比同等保额的保险,此种保险的保费相对便宜,”平安人寿保险理财专家赵先生对记者说,与其他终身寿险相比,这种“联合人寿计划”的保费支出最多可降低一半。
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幸福版)为例,据泰康人寿理财专家介绍,该险种的投保者若是新婚夫妇,可以给家里的经济支柱一人投主险,给在家主内的配偶或其他成员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意外、医疗等附加险,突破以往不能单独购买附加险的限制,大大减轻了保费负担,平均可为家庭投保节省10-20%的保费。
至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婚姻遭遇不测时,所买的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上述泰康人寿的理财专家称,目前许多公司的爱情保险都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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