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会的几家汽车销售商处获悉,近段时间看车买车的人比平时增长了三成多。但是人们对如何购置车险,却是一片茫然,不少人还因此多掏了很多冤枉“银子”。
投保10万元只理赔7万元
最近市民葛先生就为车险理赔的事感到特别烦心。他2004年花10万元买了辆车,且连续两年在保险公司都是按照新车的购置价格来投保。近日葛先生不幸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全部损坏。本以为能获得10万元赔付金的葛先生却怎么也没想到,保险公司最终核定的赔付金额只有7万元。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葛先生的车现在早已经不值10万元,理赔时应考虑折旧的因素。
记者了解到,车辆全损时,保险公司遵循的理赔原则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的实际价值。而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来确定的。葛先生的车发生事故时,该车市场价已跌到8万元,再扣除折旧费用,葛先生的车当时的实际价值只有7万元。
续保应酌情考虑车价变动情况
据了解,目前投保车险主要有三种选择方式。一是按照车辆的最初购置价格来投保;另一种是按照本年度汽车的实际价格投保,第三种是双方协商保险金额。专家建议,如果车主是续保,那么在投保前最好先了解该车的当前市场价格。但是专家提醒,像葛先生这样发生车辆完全报废情形的可能性非常小。平时生活中,部分损坏的居多,而此时,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也不同,保险公司理赔时将根据实际交纳的保费比例来核定。以一辆新车购置价格为10万元的车为例,车主续保时假设仍按照原价10万元交纳保费,当年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金额核定为8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将1:1的比例足额赔款;假如车主续保时,该车当年的实际市场价格已经降至了5万元,而车主是按照汽车当年的实际售价5万元来投保,那么车主在理赔时的实际赔付金额也要“打对折”。
有些车险可以不保
此外,买车险如何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专家还提供了一些小窍门。买车险时,应根据司机的技术、发生某些事故的比率来确定该买哪些险种。比如有的车主自己建有车库,这样发生盗抢的比率就很低,可以不保;有的车主驾驶技术很过硬,很少发生事故,司机就可以只投保一个交强险,其他保险就可以免了。而其他诸如自燃险等,出险的几率也相对较低,尤其是新车出现自燃的情形几乎为零,因此司机在投保时也可不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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