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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可自行报案以免错过48小时定损时间
2011-09-28 18:55:30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车辆出险时,车主应向各自承保公司报案。有责方怠于报案时,车主可督促有责方车主向承保公司报案,或可自行向有责承保公司报案,以免错过48小时定损时间。

  案例:开车途中遭遇的士司机无端变道,爱车被硬生生地划出几道裂痕。遭遇爱车“被毁容”的市民胡小姐虽然交警在第一时间来到现场,开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士司机负全责,但她急急的电话召来自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进行出险认定和定损。理赔人员查看现场后表示,由于交警已经认定出租车司机陈先生负全责,所以胡小姐事故的一切赔偿措施将由陈先生的保险公司来完成,所以查看之后便撤离了现场。

  车主要各自报案

  虽然陈先生反复说明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陈先生那边的保险公司相关定损人员一直迟迟未现身,将近凌晨,胡小姐只能无奈地把车由出事地点小心开回家。

  当胡小姐电话咨询陈先生出租车承保的保险公司查询出险状况时,客服人员告诉胡小姐,公司并未接到陈先生的报案电话。直至出事后第二天上午,陈先生也未进行电话报案。在胡小姐几番交涉下,陈先生于事故第二日下午报案。胡小姐也随即收到保险公司给她发来的定损短信,内容显示具体安排的定损地点、咨询电话,以及要求其出险48小时内到公司进行定损评估。

  平安产险理赔专家告诉记者,车辆出险时,车主应向各自承保公司报案。有责方怠于报案时,车主可督促有责方车主向承保公司报案,或可自行向有责承保公司报案。

  分析: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出险后48小时内进行报案。若在48小时内事故责任人不能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可及时与保险公司再次约定时间进行定损。

  定损点可根据车主意愿来选择,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点定损,定损时效方面可能会优于其他定损点,若保险公司安排的定损地点,车主确实不方便前往,可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与保险公司协商更换定损点。业内人士表示,投保人尽量不要错过48小时的定损时间,该时间以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单时间为准。

  另外,记者了解到,在上述案例中,胡小姐报案程序基本合理。据介绍,车险出险后正确的做法是:若有轻微交通事故(条件:无人员伤亡、双方损失不超2000元,车辆能正常行驶),双方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异议,双方应将车辆移至路边,报双方保险公司,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根据保险公司指引,现场勘查或双方到就近理赔服务点理赔勘查。不符合轻微道路事故的,应立即报交警,同时报双方保险公司,等候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专家强调,在上述事例中待责任认定完毕、保险公司定损确认之后,剩下的程序胡小姐可以完全委托保险公司去处理。

  专家建议:

  双方事故,第三方有责的情况下,应保留第三方信息,包括:三者车牌号、承保公司、保单号、三者驾驶人员姓名电话等。

  若全责方保险公司不配合或拖延定损,车主可要求自己的承保公司进行定损。

  车辆在保险公司未定损前,不要维修,避免造成后续索赔纠纷。

  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可按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应立即将车辆移至路边,保持道理畅通,并向双方保险公司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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