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的真名叫“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是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车险附加险,责任范围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该项附加险每份保费2000元,保险期为1年,每次事故损失责任的最高赔付限额为25万元人民币。该附加险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从保护无辜第三者利益出发,此险种符合保护弱势群体或受害人利益的立法原则,但它的最大缺陷在于包括了本车乘客,本车乘客在明知驾驶员酒后驾驶不但不加以劝阻,还选乘其驾驶的车辆,是对可能发生事故有预见性和推动性,因此险种设计中不应包括本车乘客。
此外,虽然天安保险公司可以承保酒后驾车险,但洒后驾车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被保险人并不能因为投保了酒后驾车险而免于法律的惩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视情节的轻重仍要接受扣证,罚款,甚至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如果导致人员伤亡,更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人为己,酒后莫驾车。
独家声明:向日葵保险网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确需使用稿件或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