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昨日对外宣布,经过此前的轮番测试,商业车险平台与交警部门及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交换顺畅,系统运行平稳。目前深圳实现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经保险监管部门同意,深圳保险行业将于2011年10月15日起启用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经测算,车主一旦有醉驾一次被处罚经历,次年商业车险交费将多花500多元。
A7种交通违章行为与保费挂钩
记者了解到,为使商业车险保费更加公平合理,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驾驶意识,深圳保险行业自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该方案实施7个多月来,大部分车主从车险费率浮动中受益,在物价指数持续走高的背景下,大部分车主的保单保费获得实质性的下降;同时,车险出险报案率、出险频度下降,在消费者获得较大保费折扣的情况下,深圳保险行业车险综合赔付率与上年度保持基本持平;此外,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险承保理赔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显著提高,骗保骗赔案件得到遏制,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显现。
根据方案,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法行为有7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3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多种违法记录并存的,上浮因子将累加,但总的上浮幅度以50%为限。在启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后首次投保的,根据被保险车辆自2011年10月15日零时起至投保日零时止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费率浮动,不追溯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在后续保险年度,将追溯投保日前365天的交通违法记录。
B大多数车主车险保费不会变化
来自深圳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3月至8月,涉及上述七项交通违法的记录共3850条,涉及车辆2250辆,符合《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D1(驾驶机动车逆行、倒退行驶的3次及以上)至D3(超速50%以上的3次及以上)、D6(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3次以上的交通违法案件1542宗,符合D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D5(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D7(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记录的交通违法案件381宗,上述违法车辆占保险行业承保车辆总数的2.47%。。
深圳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以上数据推断,启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对社会公众的影响面较小,绝大多数车主的车险保费负担不会发生变化,同时,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安全驾驶和交通守法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保证深圳市道路的安全畅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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