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开始,海口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3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一新举措给驾驶人带来了极大便利,针对目前仍有部分驾驶人不了解“快处快赔”,记者特意走访相关部门,教你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办理快处快赔。
1、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开启车辆危险闪光报警灯,迅速下车,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及联系电话,固定证据后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2、发生事故后可用相机或手机等其它方式进行拍照(也可文字记录等方式)。
3、事故发生后,遇到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当事人可先固定证据后将车辆移至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报警处理,或约定到“快处快赔”服务点处理。
4、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核验证件、固定证据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就近路旁现场。如果一方不肯撤离现场,或在现场纠缠,另一方可报警,警方对发生符合自撤现场、实行快速处理条件的车损事故,当事人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将依法强制拖移事故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
独家声明:向日葵保险网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确需使用稿件或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