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深圳机动车保险费率将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立机动车保险费率与交通事故保险赔款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挂钩的制度。据悉,该条例是全国第一个明确保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挂钩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12年1月1日施行。
全市车主可节约保费4亿元
根据新条例,对于保险周期内交通事故赔款次数较多、赔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多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可以适当增加,而对于保险周期内没有交通事故保险赔款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可以适当优惠。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这种做法已经运用在实际操作中,但由政府立法规定尚属首次。
深圳保监局人士表示,该《条例》还规定有关具体办法,相关保险部分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保险行业研究制定,并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公布实施。
据悉,自今年初深圳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启动以来,其阶段性成果已经显现,并达到预期效果,广大车主也得到了实惠,如今年3月至8月,深圳车险平均保单保费为480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79.6%的车险客户享受到了比浮动机制实施前更大的优惠(右图)。预计2011年全年将可为深圳车险客户节约保费支出约4亿元。
车险市场秩序好转
记者采访获悉,除了车主获得实惠外,我市商业车险市场秩序也持续好转。据统计,车险改革后,深圳产险市场综合费用率下降2.6个百分点,中介业务占比下降11.25个百分点,虚列费用、虚构中介业务等风险降低。
此外,车险的报案率和小额案件占比也呈现“双降”趋势,如今年3月至8月,出险报案件数60余万件,同比下降4.9%;2000元以下的小额赔案占比为60.3%,同比下降8.6个百分点,产险业盈利水平进一步增强。
公众安全驾驶意识也有所提高,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今年深圳车险出险保单占总保单的比例为15.8%,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1.8个百分点,1至9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22.08%,死亡人数下降了11.3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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