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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未办理车险过户手续 出险仍可获赔
2012-02-20 22:33:57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车主虽然为爱车购买了车险,但对于一些基本的车险知识并不是十分了解,本文就此根据情况,介绍了二手车车险的一些基本车险知识。

  “因经济原因,我想把保单转给别人,请问是否可行?”“我有一张某保险公司的保单,想转让给妻子,这合法吗?”近日,一些网友在某门户网站论坛发帖,询问保单转让事宜。看来,尽管他们都买过保险,但对于一些基本的保险知识并不了解。

  保单能否转让?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作为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有权将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及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和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其他人,由新投保人继续履行交纳续期保费或其他相关义务,并同时拥有保单投保人的一切权利。

  不过,另一位网友询问二手车保险转让事宜,却值得探讨。该网友称买了辆二手车,原车主买的车险期限从去年11月至今年11月,并告诉他“险随车走”,若不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变更也没关系。但网友有点吃不准,遂发帖向大家“求证”。

  结果,有人回帖提醒网友速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可能吃亏。这位回帖者称自己早前也买过二手车,当时同样被告知“险随车走”,但之后发生交通事故,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保险未过户为由拒赔,因此知道“险随车走”并不靠谱。

  其实,回帖者的意见并不准确。想来,他碰到的情况应该发生在若干年前,当时《保险法》确实规定,购买二手车或将二手车转赠他人后,新车主一定要将未到期的保单拿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将保单用批单的形式转到新车主名下,合同方能继续有效。

  不过,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此,网友买了二手车后,可直接继承原车主的权利义务,若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事故后,仍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换句话说,如今二手车过户转让后,受让人或原车主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电话或上门通知保险公司),受让人就可承继车辆原有保单的权利义务,原合同仍然有效,而不必再像以前,为了保险批单而特意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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