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陈先生开车带全家去金山海滩避暑游玩时,遇到暴雨,当陈先生开车驶过一片积水区后,车辆突然熄火,不是很懂汽车构造的陈先生强行打火,然而车不但没启动,反而一点动静都没有了。郁闷的陈先生把车拉到维修厂才知道,发动机已经进水,他强行打火造成发动机“爆缸”,修理费用花掉近万元。
陈先生的小舅子告诉他,前两年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去太平洋产险报案并得到了理赔款。当陈先生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属于免责范围,不予理赔。陈先生很是不解,为何同样的情况却不能理赔呢?
针对陈先生的这种情况,笔者就车辆发动机进水如何理赔进行了一番调查。据了解,暴雨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主要有四种:一是由于暴雨淹及车身而进水,导致车辆的坐垫、电路、部件等的损失;二是在水中不自觉地漂游或其他原因发生擦撞碰伤的损失;三是拖车等施救费用的损失;四是由于发动机进水,事后车主又启动,因雨水未干导致发动机被烧的损失。
在以上几类损失中,前三项的损失一般都在“车损险”的条款理赔范围中,各家公司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基本上都会给予赔偿。某汽车4S维修门店的工作人员表示,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包括拖车费等施救费用,以及车内电器维修、更换机油、三滤、工时费等车辆因暴雨事故造成的损失。但对于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每家公司的规定不尽相同,是否理赔、理赔多少都有差异。
如太平洋产险几年前就把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受损列入保险责任,其后又曾推出“涉水损失险”,专门针对车辆被水淹及发动机、排气筒或进气管,车主继续或惯性或未经必要处理启动车辆而发生的损失进行补偿,每次赔偿会实行15%到20%的绝对免赔率。人保财险和华泰财险也有类似的条款,这也是陈先生的小舅子两年前能获得理赔的原因。
去年7月1日,保监会对车险条款进行了统一,分为A、B、C三个版本供各家公司自主选择,总体上说这三个版本的车险条款没有多大差别。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徐峰表示,保监会统一条款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控制价格,防止恶性竞争,因为如果条款不一样,就有了价格不一样的理由;在实行新条款之后,公司也进行了调整,对于发动机进水遇损的情况不予理赔。
记者又从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了解到,新条款实行后,发动机受损基本不赔,根据条款规定,“车辆遇到暴雨引发损失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但是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务必要对所保车险的理赔范围做一定的了解。目前沪上各家公司基本将“发动机损失”列为免责,因此,如果车主发现车辆被淹后,一定不要擅自发动汽车,应首先通知保险公司及维修厂,以免因超出保险责任范围而得不到理赔。
独家声明:向日葵保险网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确需使用稿件或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