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马骥今日在车险理赔服务工作会议上介绍,2011年,北京地区各财产险公司累计承保435万辆机动车,保费收入158.7亿元,处理理赔案件317.6万件,支付赔款94.8亿元。
记者获悉,2011年北京地区车险理赔平均结案周期为25.7天,结案率为84.4%,较2008年之前分别缩短了21.7天,提高了14.7个百分点。
马骥表示,2011年北京地区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得到改善得益于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流程简化,特别是实施了同等责任交强险互碰自赔制度,明确互碰自赔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事故车辆由各自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自2011年8月起,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由交强险延伸到商车险,自赔额度由2000元扩大到5000元。
此外,他还介绍去年8月在车损险方面实施了“代位求偿”制度,全责方不履行义务时,由己方公司先行赔付、代位追偿,保证无责方及时得到赔偿。截至2011年末,车损险“代位求偿”制度实施5个月,已受理申请75件,涉及预估赔偿金额约168万元。
马骥指出,下一步将研究指定《北京地区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尽管制定出台适合北京地区市场实际的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将新增定损时效和赔款支付时效等测评指标,同时还将推动对车险定损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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