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李女士,29岁,办公室,月均收入3000元
年缴保费:2564元
客户需求:李小姐,女,独生子女,属于努力挣钱的“月光族”,80后处于事业上升期,考虑父母日渐年长,一旦自己遇到不测,最好能照顾好自己。加上年轻时收入有限,无足够存款,怕意外发生,希望每年3000左右元的保费就可以买到10万元以上的保额。或者说在现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下,用“意外+重大疾病险+收益”的顺序来邦我考虑。
评析:
20-29岁的年轻人处于事业上升期,面对的压力、危险相对较大,并且,这个年龄段的人多为独生子女,也必须考虑父母日渐年长,一旦自己遇到不测,最好能照顾好自己。所以这个群体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能、意外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都比较大,加上年轻时收入有限,无足够存款,意外发生后轻则无法维持现有生活水平,重则无法进行自我救助。因此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这个年龄段的人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根据这个年龄段的人而言,生重大疾病的可能性要比小病住院的可能性高。
所以,建议在已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下,买“意外+重大疾病险+收益”考虑,首先保障生大病时有保障,无病老时有收益。
产品:合众人寿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分红型)+合众人寿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附加意外伤害+附加意外医疗
幸福人生。不仅给李小姐提供了重疾保障,而且还为将来准备了一笔养老金,每年享受合众人寿的机构投资分红,使自己的资金保值增值,三,还有高额意外保障。一份保险,让自己拥有一生的关爱与保障。
保费:2564元,20年交,保额100000
保险利益如下:
1、生存金:,70岁返还63000元,75岁返还70000元,80岁返还95000元
2、身故保险金: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20万元身故金,本合同终止。
3、重疾金: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起一年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给付10万重疾金,本合同终止。
总投入:51280元,预计总收益: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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