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阶段 灵活领取 新华成长快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
- 投保年龄: 30天至16岁
保障利益
新华人寿成长快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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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高中教育金(可选1) | (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10% | 可选生存保险金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您可以选择以下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您也可以不选择任何可选生存保险金。可选生存保险金约定后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高中教育金: 被保险人于15-17周岁的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0%给付高中教育金; |
基本生存保险金 | (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 | 1.压岁金:本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年满17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如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保险费的2%给付压岁金; 2.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于18-21周岁的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30%给付大学教育金; 3.婚嫁金:被保险人于年满2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60%给付婚嫁金; 4.养老金: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200%给付养老金,本合同终止。 |
深造金、立业金(可选2) | (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0.60 | 可选生存保险金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您可以选择以下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您也可以不选择任何可选生存保险金。可选生存保险金约定后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深造金、立业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22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60%给付深造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90%给付立业金。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5 |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五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20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