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家诺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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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航三星
- 投保年龄: 30天至15周岁
保障利益
中航三星家诺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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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教育金 | 2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19、20、21 周岁(见释义二)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见释义三)仍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教育金。 |
满期保险金 | 2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累计已给付的教育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两项中的较大者: (1) 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释义四); (2) 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按照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确定。 2.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后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去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给付的教育金后的余额。 累计已给付的教育金按照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教育金确定。 |
高残关爱金 | 10000元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的意外伤害(见释义五)或初次确诊的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见释义六),自被保险人确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本公司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高残关爱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以时间较中航三星家诺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条款 第 3 页,共 11 页早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