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增利宝趸交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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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0至65岁
保障利益
友邦附加增利宝趸交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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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年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在本附加合同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及此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 给付年金,直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在本附加合同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年金给付金额等于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的 10%(百分之十);此后,每年的年金给付金额等于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百分之二)。 在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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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本公司将给付满期金,其金额等于满期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 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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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 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及趸缴保险费中的较大者。 本项身故保险金按照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 “趸缴保险费”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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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后首个法定会计年度起,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附加合 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本公司决定该会计年度本附 加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本公司每年将向投保人邮寄红利通知书。 现金红利的处理方式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所选的为准,且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提出变 更现金红利处理方式的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在本附加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