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防癌一号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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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东吴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60岁
保障利益
东吴防癌一号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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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10万元 |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在第1保单年度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日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第2保单年度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日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第3保单年度及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日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第2保单年度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而该恶性肿瘤属于本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日的,我们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外,还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第3保单年度及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而该恶性肿瘤属于本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日的,我们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外,还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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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