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传家福(尊享)养老年金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天安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65岁
保障利益
天安人寿传家福(尊享)养老年金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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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养老年金 |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在每一养老年金领取日生存,本公司按下列领取方式给付养老年金: 1.按年领取养老年金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的年对应日,年领取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 2.按月领取养老年金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的月对应日,月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085。 年/月对应日指的是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在每年/月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达到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 (详见释义)。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别为60周岁和70周岁两种,您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果您未选择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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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详见释义 )与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身故/全残豁免保费 |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 意外伤害 (详见释义 )身故或 身体全残 (详见释义) ),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 18 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变更后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