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稳 享红利 太平洋红利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90天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洋红利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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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或全残保障 | 10万元 |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 20万元 |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 30万元 | 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 30万元 | 如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6 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特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 30万元 | 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特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特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特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10万元 | 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前述“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全残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特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特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