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返还额度 高现金价值 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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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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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25000元 | 自本合同的第 3 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5%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105%*所交保险费 | 1.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 18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 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 = 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2.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 18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含零时)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 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 = 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3.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 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 = 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或趸交8)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 在给付生存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七条“红利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