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附加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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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天安人寿
保障利益
天安人寿附加定期寿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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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详见释义),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详见释义)的105%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