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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

共6项保障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14300元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10%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或全残(见 8.4),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见 8.5)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见 8.6),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1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私有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6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驾驶或乘坐私有汽车期间(见 8.9)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6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私有汽车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8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期间(见 8.10)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 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 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8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 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4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 Product_7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见 8.11)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 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数额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 费(不计息)的 110%与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 (不计息)的 10%与 5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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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英大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满期保险金 14300元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10%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或全残(见 8.4),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见 8.5)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见 8.6),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1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私有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6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驾驶或乘坐私有汽车期间(见 8.9)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6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私有汽车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8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期间(见 8.10)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 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 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8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 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4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0万元+所交保险费*110%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见 8.11)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 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数额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 费(不计息)的 110%与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 (不计息)的 10%与 5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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