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少儿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可选)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28天至17岁
保障利益
平安附加少儿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可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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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疾/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 | 2000元 | 重大疾病陪护金 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 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按月给付,每份每月给付2000元,连续给付6个月。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6次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未领满6次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即身故,我们将剩余的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受益人,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将此金额给付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少儿特定重疾陪护 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给付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 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按月给付,每份每月给付2000元,连续给付6个月,累计给付以6次为限。 我们给付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若未领满6次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即身故,我们将剩余的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受益人,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将此金额给付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特定轻症陪护 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给付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按月给付,每份每月给付2000元,连续给付3个月,累计给付以3次为限。 我们给付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若未领满3次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即身故,我们将剩余的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一次性给付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受益人,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将此金额给付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