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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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东吴人寿
- 投保年龄: 28天至60岁
保障利益
东吴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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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之前已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或给付,我们对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和80元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100%进行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取得针对该次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80元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80%进行给付。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同一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合理医疗费用的,我们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