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之家终身综合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和谐健康
- 投保年龄: 28天至55岁
保障利益
和谐健康之家终身综合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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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疾保险金 |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无论罹患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无论罹患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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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保险金 | 癌症保险金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癌症保险金,本合同 效力终止。被保险人无论罹患一种或多种癌症,本合同的癌症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本公司按基本 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无论罹患一种或多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本合同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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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关爱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进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护理关爱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
身故保险金 |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导致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