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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全球欣和一生终身寿险

共1项保障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后的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全残,且全残时未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2)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全残,且全残时年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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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08 元/年 (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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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
  • 投保年龄: 30天至60岁

保障利益

同方全球欣和一生终身寿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后的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全残,且全残时未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2)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全残,且全残时年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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