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平安安鑫保两全保险

共3项保障

  • 重大疾病保障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 满期返还 [详细条款]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 身价保障 [详细条款]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之前身故,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 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 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加入对比
¥ 145 元/年 (10年交)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55岁

保障利益

平安安鑫保两全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障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满期返还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身价保障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之前身故,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 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 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保费测算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测算准确的价格 ×
确定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