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安稳保两全保险 (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弘康人寿
- 投保年龄: 18-70
保障利益
弘康安稳保两全保险 (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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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非因意外伤害(见 10.4)导致身故,我们按您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您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具体比例如下: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见 10.5)为18至40周岁,该比例为16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41至60周岁,该比例为 140%;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61周岁以上,该比例为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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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